正宁县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制定推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积极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新机制,为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贯彻落实《正宁县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县上对全县10个乡镇、60个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听、查、看”等方法,各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通过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工作台账、实地检查等督查形式,对落实党政正职贯彻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正宁县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等文件进行了学习,大部分单位能按照文件要求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单位财务、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程序。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事项,而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督查组针对部分班子健全但没有按要求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针对一些班子成员较少的单位,只有1-2名班子成员的单位,提出健全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议事制度和公开程序,用规范的制度管人管事等整改意见。
(编辑:张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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