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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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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
2013-09-06 10:54:14 作者:巩文彬 来源:正宁县委办 浏览次数:0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正宁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如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正宁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是各级各部门需要深入研究探索的现实课题。
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正宁县以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全县各类合作组织从“十一五”末的68个、成员2825人,发展到现在的184个、成员8965人,成员在50人以上的69个。其中,部列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4个、市级示范社11个,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大幅增长、规模不断扩大。
(二)覆盖领域逐步拓展。合作经济组织由“十一五”末的以苹果、养殖为主的领域拓展到以苹果种植、畜牧养殖、烟草种植、蔬菜种植、中药材种植、农机服务、苗木种植、农资服务、粮食收购、农技服务、地膜回收等11个领域,合作经济组织覆盖范围逐步拓展,服务领域日益广泛。
(三)运行模式呈现多元。合作经济组织由过去单一型向多元化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龙头带动型、“合作组织+能人+农户”的能人带动型、“村委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村委指导型、“合作组织+基地”的生产经营型、“产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带动型等生产经营和运行模式,加速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
(四)经济效益明显提升。目前,正宁县各类合作组织销售农产品20.5万吨,产值6.2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末的11.9万吨、3.4亿元增长72.2%、82.3%,合作组织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5660元,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000元以上,合作组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不断增强。
差距和问题
从现代集约农业的发展要求来审视,正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存在以下差距和问题。
一是管理运行不规范。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比,正宁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程度比较低,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欠规范,利益联结不紧密,缺乏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监事会、理事会管理较为松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成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及成员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层次低,普遍缺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企业策划等方面的能力,特别是懂技术、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人才短缺,不能有效满足合作组织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是融资渠道不畅通。金融信贷门槛过高,民资启动困难,融资渠道狭窄,制约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政府资金投入有限,在基础建设、贴息贷款、以奖代补、撬动民资中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制约了合作组织的持续发展。
四是信息服务不到位。以乡镇农业服务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流通中介组织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职能部门在服务合作组织发展方面缺乏抓手,措施不力。在对外宣传报道、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先进技术交流推广等方面服务指导力度不大,影响了合作组织的整体发展水平。
五是辐射带动力不强。由于受地域、经济实力的限制,缺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的合作组织。一些合作组织出产的农产品在市场上认知度低、缺乏竞争力。多数合作组织没有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服务体系,产业链条脆弱,品牌意识相对淡漠,辐射带动能力弱。
对策和建议
从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来判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章程和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财务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结合专业合作组织的类型和行业实际,通过召开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完善组织章程,根据章程规定由成员投票选举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决定重大事宜,探索建立健全合作组织自我发展机制,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正确处理专业合作组织与成员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合同契约的方式规定合作组织与成员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结合正宁县土地资源趋紧、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本入股过少、技术投入薄弱的现状,探索建立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相结合的收益分配机制。三是完善财务公开机制。在完善组织章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内部监事会、理事会和成员的作用,对合作组织的重大投资和支出,列出计划和清单,采取社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方式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通过引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聘请管理和财务人员的办法,改变以往合作组织负责人兼任会计的问题,完善财务运行机制。
(二)加强政策扶持,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整合项目资源,为合作组织提供人才、技术和资金支撑。一是人才支持。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合作组织人才发展计划,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组织起来,建立服务队伍,针对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咨询、指导和服务。逐步探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入股的形式参与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领办发展。二是技术帮扶。农牧、林业、畜牧、科技等部门结合各自优势,将合作组织的技术指导服务纳入部门工作计划,探索成立技术推广股份公司,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组织兼职、担任技术顾问,或者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承包等服务。三是项目倾斜。结合全省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和扶贫攻坚行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及农、林、畜牧等项目资源,从基础设施、技术推广、资金扶持等方面,有重点的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扶持各类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四是信息服务。结合市场导向和信息,利用网络媒体和通讯技术,开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门网站和手机短信,搭建信息服务网络和农产品推介销售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发布产品信息,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经验交流,用现代营销手段促进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成员素质。从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劳动技能、市场营销能力入手,加强对合作组织带头人及成员的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一是强化经营管理能力培训。针对合作组织带头人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集中培训、邀请企业家作讲座、发放经营管理书籍等途径,从经营理念、基本理论、规范性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面向市场,转化角色,调整内部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营。二是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以生产技能需求为导向,采取邀请科技人员专题授课、现场指导等形式开展技术培训,组织成员进行技术交流,外出学习考察,提高合作组织成员接受新生事物、新技术的能力,不断提升合作组织成员的整体技术水平。三是强化市场营销能力培训。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及培训班,从市场的开拓、品牌的打造、营销网络的构建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组织管理及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等培训服务,努力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销人才。
(四)加大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从财税减免、信贷优惠、便捷服务、激发民资等方面,拓宽合作组织的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组织的发展后劲。一是政府奖补。县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培训、购买农资、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基金,对一些运行规范、效益好的合作组织,通过奖励的形式进行补助,支持其发展。二是银行借贷。金融机构在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简化审批手续,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农行、农村信用社在信贷资金安排上有针对性的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通过联户担保贷款的方式,积极帮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发展中资金困难问题。三是激发民资。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农技人员、龙头企业、基层党组织、供销社等各类主体和不同类型的民间资本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办,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组建民间担保公司或建立农民互助资金合作社,开展信贷和互助性融资担保。
(五)突出多元引领,激发内在活力。突出能人带动效应,依托龙头企业领办发展,发挥特色产业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激发发展潜力。一是依托能人带动发展。充分利用能人、“土专家”、 种植能手、科技创富户、专业大户信息灵、经营活、社交强、门路广的优势,发挥老户带新户、种植能手带动一般户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合作组织发展。以农民经纪人队伍为主体,通过统一培训、统一发证、统一资格认证等措施,联合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加工增值。二是依托龙头企业引领发展。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重点发展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集仓储、运输、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物流集团,逐步形成内联龙头企业,下带生产基地和农户,以科技为先导,产供销一条龙,工农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合作组织发展壮大。三是依托特色产业辐射发展。紧紧围绕苹果、烤烟、瓜菜、草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名优特产品的开发,广泛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种企业、组织和个人,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改造和重组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市场化程度,带动农民产业经营、增收致富。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无公害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注册标识,打造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编辑:刘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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