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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支部):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的安排,县纪委监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县属各机关单位“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两轮督查指导。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乡镇和县属机关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能够按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本乡镇、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培训;结合实际,绘制主体责任分解表、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和监督责任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图“两图一表”,上墙公布;逐级层层开展了约谈,传导了责任压力。工作推动措施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和单位有西坡乡、周家镇、榆林子镇、宫河镇、林业局、卫生局、农牧局、人口局、水保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乡镇和单位有山河镇、永正镇、水务局、工信局、农机局、文化局、社保局、畜医局、规划局、工会、科协、编委办;其它乡镇、县属机关单位均处于一般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两个责任”认识理解不深不透,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视程度不够,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还没有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学习宣传不到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对“两个责任”具体内容,“1+2+5工作模式”、“四式管理”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知晓率低,个别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甚至对自己肩负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内容一问三不知。
(三)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分层次开展约谈,或约谈内容不对路、主题不明确、针对性不强,约谈记录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以业务工作约谈代替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及在约谈过程中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不提要求,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的问题。
(四)“三图一表一单”规范编制不到位。存在不动脑筋、不认真研究思考、照抄照搬市上标准化建设手册模板的问题,分解主体责任与乡镇、部门业务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核心权力清单找的不准,防控措施不具体。对行政村、基层站所、下属单位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导致行政村、基层站所、下属单位工作滞后,没有实现全覆盖。
(五)落实效果不到位。对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目的把握不准,致使工作始终停留在图表上墙这样的形式上,就如何对照已经上墙的各种图表、清单、措施,跟踪问效,教育监督管理干部,推动中央、省市县各项法规制度、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的效果还没有显现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培训学习。要把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村、站所、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对象,采取集中学习、干部自学、专题辅导、知识竞赛、测试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市委印发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手册、落实“两个责任”文件法规选编和学习资料汇编的学习力度,对“两个责任”的内涵关系、各层次人员肩负的责任、标准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和“1+2+5工作模式”、“四式管理”要求等具体内容要做到熟练掌握,运用自如。
(二)切实抓好责任压力传导。一方面,要分层次认真开展约谈。必须搞清楚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约谈的含义。约谈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就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和问题,对有关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以正式谈话的方式了解情况、督促整改、提醒问题或告诫警示的一种监督措施。二是“由谁谈、与谁谈”?也就是谈话主体和约谈对象。主体责任约谈工作由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逐级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负责约谈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负责约谈所分管、联系村、站所主要负责人,村、站所主要负责人负责约谈工作人员;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约谈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负责约谈分管科、室、股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科、室、股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约谈工作人员。监督责任约谈工作由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未设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的部门由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班子成员、党群部门由县纪委分管党群纪工委的副书记及党群纪工委副书记)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网格式覆盖要求组织实施,负责约谈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基层站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三是“怎么谈、谈什么”?根据约谈内容和性质可分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三种方式进行。主体责任约谈的内容包括:按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职责,明确各层次人员必须履行的班子集体领导责任、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职责范围内的责任或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明确每个同志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对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制提出要求时进行工作约谈。对存在因各层次人员必须履行的班子集体领导责任、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和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推动不力,造成单位工作处于一般水平等情形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对因未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造成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及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上级对单位在工作督查、考核中名次靠后等情形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告诫约谈。监督责任约谈的内容包括:对存在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指示需要当面传达,重点工作任务推进需要进一步靠实责任,重要问题需要当面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议,重要工作需要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审计、考核中发现一般性工作问题需要督促整改等情形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约谈;对存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措施不具体、工作一般化,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形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对存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其它纪律不够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实施细则、县委实施办法不够坚决,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没有有效制止,管辖范围内多次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查纠不力、报告不及时,履职缺位、错位、越位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意见较大等情形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告诫约谈。约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以讲问题,提要求为主,对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人要重点约谈;要按规范要求,记好约谈记录,坚决杜绝约谈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不提要求、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的现象。另一方面,要靠实各级责任。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及时修订完善《责任书》,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背书,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三)规范完善“三图一表一单”。要按照全市“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在确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基本内容不变通,不走样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分解表、核心权力清单、核心权力运行流程图、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和监督责任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图“三图一表一单”,进一步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厘清,使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更加具体化。同时,要加大对核心权力的清理晾晒力度,进一步明确权力界限,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结合乡镇、单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的运行流程图,明确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明确、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肃实施责任追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对本乡镇、本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站所、股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及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要对照主体责任追究11种情形、监督责任追究9种情形,根据严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职务)、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决不允许包庇护短,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五)全力推动落实见效。开展“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成效要体现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转变上,体现在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体现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上。要按照“1+2+5”工作模式和“四式管理”要求,狠抓组织领导、学习议事、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警示教育、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履责报告、联系群众、责任追究等10项工作机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办公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拖欠群众钱财物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实际成效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落实到位。
各乡镇、各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情况。县委将再次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各单位“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启动问责程序,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det365中文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编辑:张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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