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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芳 |
县委常委、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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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写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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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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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信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和《领导信箱》的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一事一文,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网站对来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予以保密。
3.领导信箱不受理的信件:①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②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③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4.写信尽可能一事一提,并按照常委职责分工进行提交,不要多头提交,以加快办理答复速度。
5.信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你的信件编号,为便于你记忆,信件密码由您自己输入,但切记密码长度要在6位数以上,最好字母加数字组合。请牢记您的信件编号和密码,便于通过信件编号和密码查寻您的信件办理情况。
6.信件提交成功后将进入信件办理流程,相同内容信件请勿重复提交。
7.举报类信件请务必在“信件类别”列表栏选择“举报”类型, 以便我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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